为吸引消费者,郓城县一家饭店打出了“免费赠送啤酒”的告示。可是,消费者王先生却因为“免费赠送”的啤酒和饭店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争执。
9月6日中午,郓城县的王先生和朋友找饭店就餐,看到某饭店的玻璃门上张贴着一张告示,写着:“凡在本店就餐者,每人免费赠送啤酒一瓶”。饭店服务员告诉他们,该店正在搞优惠活动,每人免费赠送一瓶啤酒。同行的朋友中有两位女士不喝酒,王先生便要求将赠送的啤酒更换成同价的饮料,遭到该饭店的拒绝。爱较真的他当场拨打电话将该饭店投诉到郓城县工商局唐塔工商所。
工商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赶往该饭店。饭店老板声称,如今餐饮业竞争激烈,本身利润就很薄,啤酒是由厂家专供的,如果换成其他商品,饭店就要贴钱。再说啤酒是白给的,消费者不应该挑三拣四。工商人员指出:啤酒是因为王先生在这里就餐才赠送的,并不是“白给”,消费者应该有自主选择的权利。经过批评教育,饭店老板同意给王先生把啤酒调换成饮料。
消协有关人士指出,商家这种免费赠送是以吸引消费者付款消费为主要目的,因此,赠品应该算作商品的一类,商家有义务为消费者更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