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发布城区公共自行车收费标准
4月2日,从菏泽市物价局获悉,我市发布城区公共自行车收费标准。首次办理公共自行车租用卡免费,如遗失或损毁需要补办的,收取租用卡工本费每卡10元。
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计费标准根据租用时间分段确定。1小时内(含1小时),不计费;1小时以上至2小时(含2小时),每车次1元;2小时以上至3小时(含3小时),每车次2元;3小时以上,在每车次2元的基础上,每超过1小时计费3元;不足1小时部分,按1小时计费。
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计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将在公共自行车信息管理服务中心各服务网点明码标价,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有关情况。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此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计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为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至。期满后需重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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