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取消和免征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记者 韩波 王浩) 近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30项涉及企业和居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和免征这些收费项目预计每年可为菏泽市企业和居民减轻600万元负担。
为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税务发票工本费、户口簿工本费、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采矿登记费、进网许可标志工本费、房屋租赁管理费等30项涉及企业和居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免征的户口簿工本费中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免征的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准迁证收取的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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