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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县城关、双桥、丁长等乡镇交足一万元竟然可土葬

发布时间:2013-02-06 15:57:40   来源:大众日报  浏览:   【】【】【

在菏泽郓城县某些乡镇,亡者家属只要凑足10000元左右的钱,通过村干部交到乡镇,便可将亲人遗体下葬在耕地里。“交足了钱公开土葬”,早已成当地通行的殡葬“潜规则”。当地对这种“土政策”有个形象的称呼——买火化证。

其实真正的“火化证”终究是难买到的。只因交钱后的效果形同于拥有了一张火化证,主管部门便不会前来处罚与追究,当地人才给了这么个形象的称谓。虽然交了钱葬了亲人,可人们心里还是充满焦虑:没有收据就收钱,会不会不安全?另外,收的钱究竟去了哪里?

其实,仅靠“收钱办事”传统信用维持的“土政策”,其危险性无疑于“高空走钢丝”。而个别乡镇政府的敛财冲动,驱动着这项高危政策马不停蹄地运转至今。

“交钱土葬”潜规则已实行多年

“我们这里土葬收钱已好多年了。其实就是买火化证。”在郓城县汽车站跑三轮车的张大妈说。她的老家在郓城县城关镇,那里去世的人可以不去火化场而直接土葬。条件是“向村干部交10000多块钱土葬费。”她个人对土葬收费异常反感,但“不交钱的话,就要拉过去火化”。为了让亲人能入土为安,当地大多数人还是会把钱给凑出来,交到村干部手上。

无独有偶,郓城县丁长镇也存在类似交费土葬的情况。单垓村的张大爷告诉记者:“我们这儿最没本事的人家才火葬呢。因为交不起钱啊。”在单垓村,土葬的准入门槛上浮到了12000元。这对于治病花掉几万十几万元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一笔不菲的开支。张大爷对村干部“趁火打劫”式的收费意见很大。

临近的双桥镇马集村,某村民也向记者透露,村里也兴盛收费土葬。“有的土葬,有的火葬。有钱的土葬,没钱的就火葬。”马集村一位村干部在电话中证实,收钱土葬的确还没停止。“但具体收多少?我不管这事了。”

据多位村民讲述,郓城县交钱土葬已蔓延为非常严重的全局性问题。

民政局:乡镇收钱,土葬不安全

既然郓城县数个乡镇收费土葬的风气如此炽盛,作为殡葬主管部门的民政局又为何“沉默不语”?它在收费土葬潜规则中究竟扮演着何种角色?

单垓村的村民告诉记者,有村民曾到过丁长镇政府民政办公室,但“工作人员不愿说这个,他们很敏感。”其他几位村民也对此予以了证实。不仅是当地政府不愿说,即使是村内的群众,平时也对此三缄其口。

11615时许,记者来到郓城县民政局办公地点。社会事务科的一位工作人员闻听记者的疑惑后,承认郓城县确实存在交钱土葬的现象,不过“火化证买不到,也没地方买”。而对于“土葬究竟合不合法?”她斩钉截铁表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耕地里土葬是不允许的。但“郓城县农民传统思想浓厚,一下子让他们过渡到火葬有些难度”。她向记者澄清说,土葬收费的执行者是各地乡镇政府,“乡镇现在依靠土葬和计划生育的罚款来弥补平时的行政开支”。

按照该工作人员的说法,郓城县民政局似乎对乡镇收钱土葬的行为无能为力。不过她同时表示,即使交费土葬也并不一定安全,“我们接到举报就会查处。”可到目前为止,还未听说有什么人交费土葬后遭遇追查的。正是因为当地乡镇政府强大的“公信力”,才保证了村民愿意源源不断地将钱交上去以土葬逝者。

敛财冲动致“只收不管”

实事求是地说,彻底清除农村土葬现象,的确是个非常棘手的老大难问题。可一些乡镇面对困局,不仅不思考如何加强完善本职工作,反而从政策疏漏中找到敛财契机,一步步将殡葬模式变成了“以罚代管”乃至“只收不管”的经营活动。

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家《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禁止在耕地、林地里建造陵墓。而对于那些擅自土葬的行为,《条例》第20条规定:“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在郓城县的一些乡镇实际施行中,对于那些拒不改正的,民政部门除了“罚款”外并没有什么切实有效的纠正方法。经过无数次的恶性循环后,村民与当地政府之间“达成”了妥协的默契——村民不再偷偷土葬,而是交一笔钱给当地政府;当地政府不再厉行禁止,而是收钱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可是没有正规发票、收据的土葬收费,背后却潜伏着巨大的政策风险。收缴上来的相关费用,其不公示的用途也成了个解不开的谜团。“每死一个人就要收10000多块钱,一年就要在我们村收二十几万,全镇会有多少?全县呢?”单垓村张大爷质问道。除了当地民政局的“弥补行政开支”说辞外,缺少监督的土葬收费背后,会不会隐藏着严重的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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