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02 21:39:00 来源:菏泽旅游 浏览:
【
大】【
中】【
小】
根据文化部“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方案部署,山东省文化厅开展了第五批“山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严格按照“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办法,通过申报、初审、终评三个阶段,郓城县正式入围,并进入公示阶段。
郓城自古民间艺术源远流长,先后获得“书画之乡”、“戏曲之乡”、“古筝之乡”等美誉。同时,郓城积极将民间文艺与旅游相结合,先后在郓城的旅游景区内建立传统文艺表演场地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习所,在增加旅游景区表演内容的同时,也增强了民间艺术的活力。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