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交警大队关于启用违法抓拍设备的公告
郓城交警大队关于启用违法抓拍设备的公告 |
为了规范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行为,维护交通秩序,减少交通违法,预防交通事故,我县境内在新增的39个路口或路段,对机动车违法停车、逆向行驶、压线行驶、不避让行人、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将启用违法抓拍设备非现场执法,现予以公告,请广大群众广泛宣传,相互转告。 新增的39个路口或路段是:国道220与省道339路口(黄安)/郓州大道与东门街路口/金河路汽车站东/金河路一初南关校区东/郓州大道与金河路路口/临城路与东门街路口/金河路与东门街路口/金河路与西溪路路口/金河路与西门街路口/临城路与胜利街路口/临城路与西门街路口/盘沟路与东门街路口/育才路一中门口/唐塔路县医院门口/金河路与五道街/金河路与廪丘路/五道街与忠义路/利民街与盛平路/义和路与临城路路口/水浒东路与郓州大道路口/临城路与利民街路口/西门街与清泽路口/西门街与水浒路口/西门街与育才路/金河路与义和路口/东门街与唐塔路口/胜利街与金河路口/西门街与郓州大道路口/公明路与郓州大道路口/临城路与廪丘路口/裕民路与胜利街路口/裕民路与G220路口/郓州大道与崇文路东/郓州大道与崇文路口西/郓州大道与西溪路路口/裕民路与东门街路口/随官屯高速出口/南园区纬五路/东溪路与东门街路口。 本公告之日起15日后施行。 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郓城大队 2018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