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成功入选首批“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县”
日前,山东省民政厅公布首批省级减灾示范县名单,包括郓城县在内的12个县(市、区)成功入选。
根据《山东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和《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考评标准(试行)》要求,2015年以来,省减灾委、省民政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首批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候选单位推荐工作,按照县(市、区)申报自查、市级复核推荐、省级考核验收的考核程序,由省减灾委主要涉灾部门专家组成两个考核组对各申报县(市、区)进行了考评验收,确定了12个县(市、区)为首批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
郓城县紧紧围绕“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社会参与、政府兜底”的工作方针,加强减灾救灾政策创新,落实减灾救灾经费保障,强化减灾救灾项目建设,综合减灾救灾体系逐步建立,综合减灾救灾能力全面提升,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截至目前,该县已成功创建了6?个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4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通讯员 杨静 曹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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