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郓城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李继银私车公养、公款旅游、公款购物等问题。2016年至2017年,时任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李继银以变通发票的形式私车公养、公款旅游、公款购物、公款购买礼品、公款吃喝及违规列支其他费用问题。另外,李继银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县纪委监委给予李继银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
二、县林业局副局长蒋海申违规领取补贴问题。2017年8月至9月,蒋海申在脱贫攻坚调研期间,重复领取下乡补贴和车辆补贴,并在全县清理违规领取下乡补贴活动中无视上级要求,欺上瞒下,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县纪委给予蒋海申严重警告处分。
三、张营镇小屯小学教师闫香云违规操办其女儿婚宴问题。2017年9月29日,闫香云在七星华誉酒店为其女儿办理婚宴,邀请亲属以外的同事等人员参加并收受礼金。孙兆方身为小屯学校副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对本校教师闫香云违规操办婚宴、收受礼金不但不制止,而且还同其他学校教职工一同参加婚宴并随礼。郓城县教育局给予闫香云警告处分、给予孙兆方记过处分。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纠正“四风”重要指示精神,守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松,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郓城县纪委监委将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紧盯春节和换届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中共郓城县纪委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