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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因发布郓城矿难死亡九人被拘留,是否存在过度执法

发布时间:2018-11-03 16:06:10   来源:  浏览:   【】【】【

2018年10月21日,在山东郓城县赵楼煤矿工作的王某某因在网络上发布了“郓城李楼煤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21人被掩埋,已确认9人死亡”的消息,被郓城县公安局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

对于真正的传播谣言者,得到这样的处罚一点也不为过。可是,之后发生的事实却证明,王某某很难称为严格意义上的传谣者。因为郓城矿难本身是事实,最终矿难造成21人的死亡数据,比王某某发文所称的死亡人数还多12人。

根据报道,在10月20日23时,郓城龙郓煤业有限公司发生冲击地压事故,造成22人被困,截至29日15时30分,被困22人中仅有1人获救,其余21人全部遇难。

王某某比官方提前在网络发布郓城矿难的死亡人数,其行为确有不妥之处。但基于矿难的真实存在,在官方也未确认矿难最终死亡人数之前,急匆匆就对王某某施以顶格的治安行政处罚,这样的处理方式是不可取的。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传播谣言者该当予以严惩,还网络以安宁与和谐。同样,网络也不是随意的上纲上线之地,对是否传谣必须进行严格的甄别。特别是对于灾难性的突发事件,随着事态的进展,各种情况都可能出现,也必然伴随着各种各样的传言。这时候应该多一些包容,多一些理解,只要不是心怀恶意,告诫或通报批评足亦。

网络世界纷繁复杂,每天都有上亿的网民流涟其间,他们也都会发出不同的言论。如果都如同王某某一样动辄因言获罪,那么,网络就会演变为人人自危之地。

当今社会,网络已成为社会监督力量的重要载体。对传谣违法者的惩戒,是为了营造和保护网络良好的环境。而惩戒过甚,执法过度,则有失于偏颇,有违惩戒的本义。因此,执法者对传谣执法的边界问题有必要进行认真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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