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2018年第二批公租房配租方案
2018年第二批公租房配租方案
为了解决我县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做好公租房配租工作,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配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配租对象
由申请人申报经审查符合条件,第一批分配未配租的轮候申请人。申请人情况将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后附本次配租人员名单。
三、配租房源
和馨嘉园腾退的房屋及御景苑小区32号楼1单元、2单元中间户。
四、配租方法
(一)根据申请人填写的意向公租房房源登记表,选择御景苑小区的申请人采取摇号的方式确定配租房号,选择和馨嘉园小区的申请人,我们将根据家庭人口,结合腾退房源的户型面积,合理配租,不再进行摇号。
(二)公租房配租采取摇号的方式,由公租房申请人凭身份证到场参加摇号仪式,直接摇到房号。具体工作由房管局组织实施,摇号时间计划为11月8日、地点为和馨嘉园东区物业楼二楼,在摇号前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三)摇号及分配结果在现场及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摇中房号家庭根据分配实施细则要求,办理入住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三年内不再安排公租房。
(五)没有按规定参加摇号的家庭视为弃权,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五、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家庭,不得转租或移交别人居住,否则,若经查实取消其配租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租金水平。根据郓城县物价局、郓城县财政局《关于公布御景苑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郓价发【2018】14号)文件规定,国家限定公租房面积60平方米以下(含60平方米)为4元/平方米/月,超出60平方米的为6元/平方米/月。和馨嘉园小区按物价局核定的公租房租金标准均价为3元/平方米/月。
七、监督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租房分配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骗取公租房的个人,由房管局取消其公租房保障资格,收回已分配的公租住房;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参与分配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参与御景苑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人员为:邓体华、侯宪贞、桑伟、李宇航、田敬福、刘翠英、祝玉山、高作献、彭宝成、刘秀端、王敬浩、韩建国、吴永霞、孟庆进、吕继平、王晨、何海霞、杨复平、马明雪、张秀欢、吕秀峰、赵素芹、明颜、张咏梅、钱爱芬、李明、樊艳丽、谢美蓉、梁帮全、任兰丰、刘军、吕寻良、张延窜、陈庆章、郭春霞、李国存、刘文文、王汝换、苗利娟、段洪涛、佀称称、 杨舒、张雅楠、牛秋梅、司亚辉、杜培江、赵媛媛、张安、李春花、郭真真、山福全、贾庆贤、李 华、祝东岭,陈辉,王宁,宋瑞亭。
参与和馨嘉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分配的人员为:管敬道、侯本九、陈雪磊、夏秀香、张秀欢、曹孔才、佀称称、杜长计、于洋、张舒、胡媛媛、杨晓超、贾玉美、聂建立、邵海兰。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