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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县水岸新都杯“希望之星”少儿才艺大赛

发布时间:2014-08-11 18:51:31   来源:郓城信息港  浏览:   【】【】【
为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繁荣郓城县文化活动,本着公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举办郓城县 “希望之星”少儿才艺大赛评选活动,旨在为我县广大少年儿童提供一个交流、学习、互动平台,促进少儿德、艺、美全面发展,奠定我县儿童少年登入艺术殿堂的阶梯,让少儿们欢度快乐童年、留下成长记忆。

点击进入: 1、 选手得分情况 2、晋级选手名单及注意事项 3、复赛顺序

                   4、复赛晋级名单及注意事项

一、活动意义

为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繁荣郓城县文化活动,本着公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举办郓城 希望之星”少儿才艺大赛评选活动,旨在为我县广大少年儿童提供一个交流、学习、互动平台,促进少儿德、艺、美全面发展,奠定我县儿童少年登入艺术殿堂的阶梯,让少儿们欢度快乐童年、留下成长记忆。

二、活动主题

展示少儿风采,寻找希望之星

三、活动口号:放飞梦想 快乐成长

四、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郓城县文体局共青团郓城县委

2、承办单位:名门盛典婚庆礼仪中心

3、协办单位:郓城县水岸新都小区

4、网络支持:郓城信息港(www.yc222.com)

5、网络报名:点击这里网上报名(请认真填写报名信息)

参赛要求

1、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年龄分组:儿童组5-9岁,少年组10-15岁,严禁跨组别参赛(以户籍信息为准)。

3、参赛选手可表演舞蹈、声乐、器乐等参赛题材、项目自选提倡原创作品;演出服装、道具、伴奏带、乐器自备;时间不超5分钟,超时扣分;个人、团体报名均可;节目以健康向上、积极乐观为标准

4、参赛选手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个人电子版艺术照1才艺表演视频及户口本报名(无视频者无法参与网络投票选手认真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各项不得漏填,否则不受理报名参赛

六、选办法及评分标准

1、评选办法:评委人数5人; 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依据参赛选手各方面综合表现采取独立打分的评选方式,评委分数一旦确定,任何人无权改动;评分采用百分制,选手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评委给出的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按照选手得分高低排列确定晋级名单和奖项名次。

2、评分标准:舞蹈类:评分标准100分,动作、基本功 50分;表现力30分;舞台形象10分;节目整体效果10分; 声乐类:评分标准100分,音准、节奏、完整性50分;表现力30分;舞台形象10分;节目整体效果10分; 器乐类:评分标准100分,音准、节奏、完整性50分;表现力30分;舞台形象10分;节目整体效果1 0分; 表演类:评分标准100分,动作、姿态、节奏50分;表现力30分;舞台形象10分; 节目整体效果10分 原创节目加5分。

七、奖项设置:儿童组和少年组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各一名、优秀奖各5名。一、二、三等奖颁发奖品、奖杯及荣誉证书;优秀奖及最佳人气奖颁发荣誉证书。

参赛时间:2014715—2014816

1、宣传报名:2014715—731

2、海选:201482—3日

3: 2014年8月9日10日

4、决赛(颁奖): 2014年8月16日

(活动时间如有变化,以最后通知为准)

、报名须知

1、电话报名:0530-6767779

2、网络报名:点击这里网上报名(请认真填写报名信息)

3也可到报名点报名

整个活动将由活动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名门盛典礼仪公司

地址:郓城县陈路口向西588米(水浒小区西邻)

联系电话:0530-6767779



参赛规则及评选办法

1)、报名时间: 731日截止

2)、海选:参赛选手按年龄组别进行才艺展示,以不超5分钟为限,时间:201482-3日,各年龄组前16名进入复赛。

3)、赛采用评审团投票的方式评选参赛选手按年龄组别进行才艺展示,时间:201489-10日各年龄组8名晋级决赛,原创才艺将给予加分奖励。

4)、总决赛暨颁奖典礼将于2014816日举行(地点待定),16名选手参赛选手按年龄组别进行才艺展示,由5名专家评委50名观众评委组成评审团,根据参赛选手的音准节奏、服装搭配、现场表现力以及舞台精神风貌等综合因素打分,专家评委实行百分制,取平均分,以歌颂郓城县为题材的原创才艺将给予加分奖励;观众评委每一人支持加一分,两者相加为该选手总分,以总分多少决定选手的名次,届时将评选出郓城县首届“希望之星”少儿才艺大赛一三等奖和优秀奖!

5)、根据网络投票情况,评出最具人气奖5名!


比赛规则

1、参赛选手参加本次大赛的行为视为已经完全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的各项规定。

2、参赛选手必须无条件许可本次大赛主办单位享有如下权利,并放弃获得报酬的权利:

1)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方式向公众传播参赛选手的才艺表演;

2)对参赛选手的表演进行录音录像;

3)以宣传大赛为目的合理使用参赛选手的肖像和姓名;

4)公开发布的参赛信息包括:姓名(艺名\网名)、性别、年龄、籍贯、学习所在学校、才艺曲目其他个息不公开。

5)参赛选手有任何异议可致电或书面向组委会表达,但必须尊重和服从比赛结果。

6)参赛才艺必须内容健康向上,旋律优美,集思想、艺术性于一体。不得违反我国现行法律和法规。

3、对于违反组委会规定条款的选手,主办方有权采取警告、扣分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郓城县“希望之星”少儿才艺大赛组委会

2014年7月14日

附宣传海报





责任编辑:郓城县“希望之星”少儿才艺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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