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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太阳能集热补贴新政策

发布时间:2014-08-07 21:28:39   来源:  浏览:   【】【】【

记者从山东省菏泽市经信委节能办了解到,菏泽市内各类学校、公共卫生医疗机构、敬老养老机构安装使用的太阳能集热系统,可以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每吨热水最高补贴可达7500元。

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补贴范围内拟采用太阳能集热系统的单位,可按属地原则逐级向经信和财政部门申报立项,符合条件的,由省经信委、省财政厅下达项目建设计划后开工建设。项目竣工后,项目验收和补贴资金申请合格的,方可安排发放补贴资金。
记者了解到,太阳能集热系统按照日产生符合要求的热水能力进行补贴,基础教育学校、敬老养老机构每吨热水补贴7500元,其他学校、公共医疗卫生机构每吨热水补贴4500元。

据悉,拟安装的太阳能集热系统必须是省经信委等部门招标确定的太阳能生产厂商,具体名单可以在省经信委网站上查询,目前共有2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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