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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一村民遭村干部恐吓求助 建议:向公安报案

发布时间:2015-04-13 22:38:50   来源:  浏览:   【】【】【

“有事打电话,小郭来回答”。郓城县的金大哥给山东广播电视台农科频道主持人小郭打来热线电话称,有村民对村干部有意见,就在村子里张贴了“大字报”,村干部看到以后,就把大字报撕下来后交给了金大哥,说是他张贴的、并恐吓他。

金大哥就想问一下,“村干部恐吓村民该怎么办?”

主持人小郭告诉金大哥,根据《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其他办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所以,如果村干部经常恐吓金大哥,并影响其生活,金大哥可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行政处理。

责任编辑: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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