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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首次开评“市长创业奖” 获奖享市劳模待遇

发布时间:2015-10-15 23:08:17   来源:大众网  浏览:   【】【】【
今天上午,大众网记者从菏泽市人社局获悉,菏泽将开展“市长创业奖”评选表彰活动,凡近3年来在我市辖区内生产经营业绩较好、吸纳一定数量城乡劳动力就业、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优秀创业者均可参与评选。获奖对象将享受市级劳模待遇,10月下旬开始推选报名。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本次评选通过县(区)推荐的形式确定参评对象,每县区推荐3名参评对象。201311日以后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投资规模较大、注册资金较多,独立自主创办的企业;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注重转方式、调结构和节能减排;创办的企业和开发的产品具有创新性、高成长性,企业年产值增幅较大,主要经营指数在县区同行业排名居前或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企业合法经营,纳税总额或人均纳税额较大,带动就业30人以上,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切实维护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未发生安全生产、环保和质量等事故,无违法违纪行为的企业均可参与。

另外,拥有发明专利或其他自主知识产权、拟上市、返乡创业、以及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参与社会捐助等公益事业的优先参评;电商、微商企业在纳税额和带动就业人数方面可适当放宽条件。

据了解,本次评选表彰活动获奖对象享受市级劳模待遇,并在2016年初全市全民创业总结大会上进行表彰,同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符合条件的优先给予创业资金扶持。具体事项可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或咨询所属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记者 张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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