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关于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关于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派出机构、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5月1日(星期一)劳动节放假,与周末连休(4月29日-5月1日)。为加强劳动节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
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值班工作,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带班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严禁转移电话、擅离职守,确保值班岗位上有带班领导、有值班人员、联络电话畅通。
二、切实加强信息报告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遇到突发事件,要迅速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三、及时上报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的假日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名单、联系电话请于4月29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同时抄报县委办公室。
四、更改作息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郓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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