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 放假期间值班工
郓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 放假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10月1日(星期日)至8日(星期日)国庆节、中秋节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为加强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值班工作,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带班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办公室负责同志要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严禁转移电话、擅离职守,确保值班岗位上有带班领导、有值班人员、联络电话畅通。
二、切实加强信息报告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遇到突发事件,要迅速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三、及时上报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的假日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名单、联系电话请于9月29日17点前报县政府办公室,同时抄报县委办公室。
四、从10月1日起开始执行冬季作息时间。上下班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郓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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